关于玉环市人民塘河系河道整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开始时间:2025-02-20 公告结束时间:2025-02-24
******委员会评审,确定玉环市人民塘河系河道整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人民塘河系河道整治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1 | ****** | 合格 | 不超过24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1候选人 | 蔡建国 | 一级建造师证书(浙************)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
******水利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效标及原因 |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原因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公示网页打印件上的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3日,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中的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两者不一致。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验收资料只提供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等验收资料。 |
******有限公司 | 类似项目业绩公示网页打印件上的项目名称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验收资料只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等验收资料。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未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河道整治类似业绩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河道整治类似业绩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二级建造师证书。 |
四、监督部门
******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办事处
******街道广陵路1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6-******
******有限公司
******街道城中路51-2号4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6-******
******有限公司(盖章)
******办事处(盖章)
******水利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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