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未来城市之窗项目(招标项目)玉环市未来城市之窗项目(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关于玉环市未来城市之窗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4-12-27 公告结束时间:2024-12-30
******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未来城市之窗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未来城市之窗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合格 | 不超过570日历天(工期为整体工程的总工期,即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工期以及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他专业工程和设备安装的工期,其中主体幕墙部分完成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闫宁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京************ 京建安(B)(201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建设局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
******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有限公司 |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名称错误。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四、监督部门
******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解放塘农场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5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玉盛华庭2号楼2楼
联 系 人:陈艳
电 话:05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