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4-10-16 公告结束时间:2024-10-21
本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A************001******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 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 量 |
工 期 |
1 |
******有限公司 |
****** |
合 格 |
不超过 150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业绩 |
第1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宋凯东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号:浙************) |
岱山高亭滨港路水产品市场至腾华水产段码头迁移项目工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业绩 |
第1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台州市椒江大陈人工鱼礁工程(一期)(重新招标)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敏
联系电话:******
******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6-******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原因 |
无效标依据 |
1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蒋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专业)(B证)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 |
2 |
******有限公司 |
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无法体现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沿海水运工程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居西头路1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05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管理局)(盖章)